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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掮客 交3800元就能获取他人手机短信

防伪标签 发布时间:2024-07-25 06:46:42 1来源:极速体育吧

  “私家侦探”——这些以不同名目出现的现代“福尔摩斯”,本质上多为沟通买卖双方的信息掮客。武汉警方日前在专项行动中摧毁一批非法出售个人隐私信息窝点,抓获34名非法“私人侦探”从业人员。一条地下个人隐私信息交易链浮出水面。由于缺少行业自律和监管,个人隐私信息成为缺乏有效保护、被肆意贩卖的“唐僧肉”。

  经公安机关初步调查,去年4月,“星辉侦探社”负责人徐某曾因涉嫌非法获取个人隐私信息被逮捕,后因证据较少被取保候审。在巨大利益的诱惑下,徐某重返社会做起老本行,打出“私人侦探”名号,以婚姻调查、清债、商务调查、查人找址、员工诚信等为由,非法获取并出售个人信息。

  记者了解到,武汉警方这次摧毁的近10家非法调查公司多依附于徐某。为了扩大业务,徐某将信息转卖给这一些企业,被用于非法调查婚外恋、催款,以及商业竞争对手情况。每条信息视齐全程度售价不等,一条通话记录和个人行踪等信息购入价格约300元,售出价格约1000元。最高一条售价4000元,总共交易额22万元。

  记者发现,一些“私人侦探”公司私自扩大营业范围,通过“内部关系”和“线人”非正常渠道获取他人信息牟利。由于缺少行业自律和监管,掌握重要个人隐私信息的一些单位,成为个人隐私信息泄漏源头,并由此滋生出巨大的非法利益链条。

  记者在武汉一家“私家侦探社”提出想了解某人的手机短信内容。一位姓张的负责人爽快答应,说只要能提供对方手机号码,3天可达成目标,收费为3800元。“价格由调查难度决定。”

  这位负责的人介绍,他在全国各大通讯公司和民政、邮政、工商、银行等单位有内部线人。“只要给这些内部人士一定的好处,获取信息不是难事。”他没有询问记者身份,也没要求出示任何个人资料证件。

  记者了解到,个人隐私信息贩卖形成了“信息源——资源大户——分销商”的利益链条。据落网的徐某交代,他主要在网上购买信息,信息源头来自深圳、河南等地的重要政府机关内部人士,和一些为机关工作的社会人员。

  徐某还交代,向“私人侦探”购买非法个人隐私信息的买家既有个人,也有同行买家。针对个人买家,“侦探”收集客户的真实需求,先向“源头”购买信息,再根据掌握的信息采取进一步行动,或跟踪,或监视;针对同行买家,“侦探”将掌握的信息打包,在QQ群等渠道有明确的目的性发布,利用银行账号收款,异地完成交易,从中赚取差价。

  记者了解到,打击“私人侦探”违法犯罪行为已有明确法律依据。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修改后的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中,新明确了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隐私信息罪与非法获取公民个人隐私信息罪两个罪名。但武汉市公安局办案民警反映,在具体操作中,对“私人侦探”的非法信息源头取证较难。一些信息经过多次修改和转手,很难再寻到出处。对于私人侦探非法获取个人隐私信息但又没有造成“难以处理的后果”的,无法按照刑法入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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