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企业和群众办理诸多业务,如抵押权注销和房产抵押贷款等,需携带不动产权证书前来办理注销,办理房产抵押贷款需到不动产登记窗口或不动产自助查询机来拉取即时信息。这次数字化升级正解决了这些不便之处。”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副主任刘鹏介绍说。
自4月15日起,新申请办理的不动产权证书上的附注页新增二维码。持证人能够最终靠浙里办、支付宝、微信等手机APP扫描二维码,随时随地获取到不动产的坐落、单元号、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面积、有效期、权利其他状况、权属状态、限制状态、附记和抵押信息等详细内容。
今年4月15日前的证书没有二维码,也可在手机浙里办APP中通过搜索“不动产权属查询”查询名下的不动产详细信息。
与此同时,中心全面优化不动产权证书附记注记方式,为产权证“减负”。申请人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权登记业务的,登记机构不再注记抵押登记信息。申请人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权注销登记业务的,无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不再加盖“抵押权注销专用章”,不影响产权转移、变更、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