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从市国税局传来好消息,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渠道于2017年1月1日正式上线,获得增值税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渠道(),对增值税发票办理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出售统一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发票信息进行查验。据悉,只要在该渠道输入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校验码,就可以查询增值税发票信息,假如交税人输入的发票校验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共同,则显现相关的发票概况信息(如发票已被开具方报废,则在查验成果中显现“报废”标识);假如发票的查验成果是“查无此票”或“不共同”,则不能作为财政报销凭据,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并向税务机关告发。
因该渠道可查询全国范围内的增值税发票,为确保查验速度,现在暂支撑查验最近一年新系统开具的发票;当日开具的发票最快可于次日进行查询,每份发票每天最多可查验5次。别的,交税人还可经过该渠道了解发票真伪识别方法、发票品种等发票常识。市国税局工作人员提示交税人,经过网页浏览器初次登录渠道时,应下载安装根证书文件,检查渠道供给的发票查验操作阐明,交税人在运用的过程中遇上问题可拨打12366或各办税服务厅对外咨询电话,也可前往各办税服务厅进行现场咨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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